文章来源:阿根廷官方公报 添加时间:2019-11-25 07:47
2019年11月19日,阿根廷出产与劳工部发布第1266/2019号抉择,对原产于我国、印度、孟加拉国、斯里兰卡、马来西亚的手套(西语:guantes,confeccionadoscontejidodepuntoCIENPORCIENTO(100%)materialtextil,recubiertosorevestidos,inclusoparcialmente,conlátexonitrile)作出反倾销初裁,开始裁决对我国、孟加拉国、斯里兰卡、马来西亚的手套征收FOB价56%暂时反倾销税,对印度手套征收FOB价35.06%暂时反倾销税。抉择自发布之日起收效,我国、孟加拉国、斯里兰卡、马来西亚涉案产品有效期6个月,印度涉案产品有效期4个月。本案触及南共市税号6116.10.00项下产品。
2019年8月6日,阿根廷出产与劳工部对我国、印度、孟加拉国、斯里兰卡、马来西亚的手套发动反倾销立案查询。
原文:servicios.infoleg.gob.ar/infolegInternet/anexos/330000-334999/331850/norma.htm